該指導原則適用于采用無創“移動計算終端”實現一項或多項醫療用途的設備和/或軟件。明確了移動醫療器械的定義、類型、判定原則和注冊申報資料總體要求。該指導原則應結合《醫療器械軟件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》、《醫療器械網絡安全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》和相關醫療器械產品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的要求進行使用。
根據指導原則要求,移動醫療器械作為移動計算技術與傳統醫療器械的結合,除考慮傳統醫療器械的要求之外還需綜合考慮移動計算技術的特點、風險及其控制措施,包括網絡安全能力、顯示屏限制、環境光影像、電池容量限制、云計算服務等。
該指導原則的發布將有助于規范移動醫療器械的注冊申報,進一步規范指導相關產業健康發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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